海阳市历史沿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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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洪武三十一年(1398年),为御倭患,在张家庄等渔村建起一座卫城,因处嵩山之阳,故名大嵩卫。卫城周八里,有居民五六百户,壕外土悉属莱阳县地。清雍正年间,河东总督王士俊清理封疆,奏请裁卫设县。雍正十三年(1735年),清廷批准裁大嵩卫设海阳县,西以莱阳县三驾山为界,西北以莱阳县平兰社为界,北以栖霞县水头村为界,东以宁海州崮山为界。将莱阳县行村、林寺、嵩山三乡及宁海州乳山乡和普济、兴善两社归并海阳。因县地处于黄海之北,故名“海阳”。

河东总督王士俊奏疏(节录):

臣查山东登州府属之大嵩、成山、靖海、威海四卫,所管钱粮皆属无多,于地方并无裨益。而毗连之莱阳一县,幅员寰广,赋役浩繁,办理难周,每多丛脞,是又应酌裁无益之卫,划分过剧之县,使之军民胥便,繁简合宜。尤不当胶已成之局,蹈因循之习,而罔计及于远大之模,经久之画者也。查大嵩卫城外即系莱阳县村庄,东北离宁海州二百里,西北离莱阳县一百四十里,莱阳县广袤八百里,粮多地广,颇难治理,应将大嵩卫裁改为县。西以莱阳县之三驾山为界,西北以莱阳县之平兰社为界,北以栖霞县之水头村为界,南以海边为界,东以宁海州之崮山为界,分拨莱阳县之行村乡、嵩山乡、林寺乡三乡,并将莱阳县之青山乡尽归宁海,易换宁海州之乳山乡,并归海阳,成一县治。至大嵩卫原管经征屯地,座落莱阳县境内者为天桥等四十余屯,座落莱州府即墨县境内者为神山埠等二十余屯,座落莱州府平度州境内者为北冢等五屯,应归并座落莱阳、即墨、平度三州县管辖。

二、隶属演变

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,设海阳县,隶属山东省登州府。民国3年(1914年)废府设道,属胶东道。民国14年(1925年)属东海道。民国17年(1928年)道废,直属山东省政府。民国26年(1937年)前后,属山东省第七督察专员公署和鲁东行署。1941年4月9日,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属山东省胶东区东海专署。1945年5月属中海专署。同年9月裁中海专署,复属东海专署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50年5月属文登专署,1956年属莱阳专署。1958年10月属烟台专署(后改称烟台地区行政公署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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